刘强东遭国家级媒体痛批: 并非“无罪”

纷扰舆论场数月的刘强东在涉嫌性侵案尘埃落定。美国检方决定不起诉,意味着该案正式结束,刘强东“无罪”。但有中国媒体提出“异议”。







刘强东虽然“无罪”,但自身和京东集团的声誉严重受损

北京时间12月23日,关注女性权益的中国国家级报纸《中国妇女报》刊文援引资深媒体人的话称,刘强东“无罪”的表述是不专业的,甚至是错误的。

文章称,美国检方不起诉,并不等于事实证明刘强东无罪,也不等于说刘强东是清白之身,而是检方可能因为掌握的证据不足以支撑起诉。

检方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实际上是法律程序上的“疑罪从无”的要求。

因此,美国检方只是宣布,刘强东性侵案证据不足,没有达到起诉成熟条件,才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并不是代替法院宣布刘强东就是无罪的。

报道还批评中国不少媒体是法盲,称“稀里糊涂”地给刘强东洗地。刘强东目前仅是逃过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还需承担。

就在12月22日,刘强东案女当事人律师发声,称通过民事诉讼来起诉刘强东。

同一天,《中国妇女报》就美国检方决定不起诉刘强东而发声,称刘强东在法律层面上“无罪”,但法律后面还有道德。作为公众人物,刘强东应对自己的言行有更高的要求。

12月22日,刘强东在社交媒体发常长文声明。 声明中,刘强东强调自己自始至终都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并就自己的行为对家庭特别是妻子章泽天造成的伤害称,“感到十分的自责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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