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评论文章:在中国扩张跨国企业必须保护民主

北京的iPhone广告牌。尽管在中国经营面临挑战,但外国公司不应完全放弃,尤其是一些高科技公司。 NICOLAS ASFOURI/AGENCE FRANCE-PRESSE — GETTY IMAGES

本文选自《世界评论:民主现状》(World Review: The State of Democracy),这是一份通过思想领袖和评论家的视角审视全球政策与事务的特刊,在年度雅典民主论坛(Athens Democracy Forum)举办之时出版。

企业有社会责任,必须保护民主,支持国内外开放公正的社会。正如250多年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所写的那样,“缺乏仁慈会令社会处于令人不适的状态,但不公正的盛行将彻底摧毁社会。”

依靠自由民主制度繁荣的企业应重新评估其战略决策,以确定它们是否以任何方式破坏了这些制度。不仅是遵守监管规定——例如遵守制裁或洗钱法——还要从管理的角度进行前瞻思考,以及对民主、开放社会、正义和法治存有深切关怀。其他问题都相形见绌,可能只有与环境有关的问题算是例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代,国际商业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相当大的繁荣,特别是美国和欧洲的跨国公司将技术和最佳做法传播到了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德国、日本、意大利、韩国、台湾民主制度的创建或恢复,再加上这些国家愿意参与合理自由的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体系,这一切带来了繁荣,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从中受益。

跨国公司,尤其是在技术部门经营的跨国公司所取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其祖国的自由民主实践,包括公共研究资金、与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以及遵守法治。例如,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一篇文章指出,1998年,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获得了资金,使他们能将不断发展的硬件设施从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校园搬到朋友的车库里,并注册成立谷歌公司。”也许只是一笔小钱,但在当时可能相当重要。

然而,正如前美国国务卿乔治·舒尔茨(George Shultz)去年在斯坦福大学指出的,“我们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全球经济公域,但目前它正在分崩离析。”如果相关监管机构对国内企业和外国企业不能一视同仁,并且违反贸易协议的文字和精神,那么在海外开展业务就会很困难。

中国最近的事态发展尤其令人不安。自2012年习近平主席掌权以来,中国共产党推行的政策和行动损害了许多所谓“战略”产业的外国公司。例如:2013年,杜邦(DuPont)放弃了与张家港美景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合资项目,原因是公司高管怀疑这家前中国合作伙伴可能窃取了杜邦的知识产权。之后,杜邦因不愿将技术授权给一家当地公司遭到了反垄断诉讼。

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建立强大的技术力量来胁迫和征服竞争对手,它会不择手段地赢得商业胜利,包括在民主碍事的时候破坏民主。这一点在涉及5G、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未来产业,以及半导体和光伏电池等当前产业时都是如此。

眼下的问题涉及经济学家所说的“外部性”,其中涉及从污染到知识产权的销售和盗窃的诸多问题。商业活动的正面和负面溢出效应并没有完全反映在市场中。当一家公司认为如果自己不出售或转让技术,其竞争对手就会这么做时,这家公司就有了更多出售或转让的意愿。

为了避免受到进一步的惩罚,在中国扩张的外国公司往往不会公开谈论他们所面临的不公平监管待遇。这对中国有利,因为如果企业不公开讨论所面临的监管挑战,就很难防止自己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被盗用或通过软胁迫手段被获取。短期利润是中国为说服外国公司转让技术和能力而支付的贿赂。

但这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的过错。一些美国、英国和欧洲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目光短浅,允许技术转让(通过授权、出售或盗窃)。当股东活动人士找上门时,企业领导人还会削减研发资金。这些公司可能还会在股票回购上花费巨资,以至于难以为未来进行投资。

这种财务决定损害了领导和管理能力,并削弱了公司的社会和政治责任。这种行为需要由企业管理层来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政府。

企业董事会和执行领导人需要带着更高的目标去发言和行动,即使中国当局会施加短期成本和隐性惩罚。许多问题是生死攸关的,因为它们不仅影响国际商业,还影响民主本身。

经济疲软和丧失技术领导权导致的失业具有严重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在自由民主国家,企业经济实力的下降会对国家和国际安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全球经济公域本身的生存。

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民不是敌人。是中国共产党把中国积极定位为美国、欧洲和日本的战略对手,从而成为民主的敌人。

不过,跨国公司不能也不应该与中国彻底脱钩;双方在其中都有太多收益。跨国公司应该继续在许多领域与中国进行贸易,包括一些高科技产品,但他们必须睁大眼睛。从长期来看,单方面拒绝中国获得尖端产品的努力是很难奏效的,因此在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需要国际合作。

只有欧洲、美国和印太地区团结一致,民主才能生存。此外,政府的参与可能是必要的,这样才能避免国内反垄断法阻碍企业层面的合作禁令。在评估更广泛的战略问题之前,继续进行商业接触是互利的,至少是作为一种临时安排。

自由民主国家如果希望保持在技术领导方面的优势,还必须加倍承诺,为科学、技术和创新提供充足的财政和人力资源——技术领导力是民主和自由的关键促成因素。在投资新技术时,他们必须对获取价值,以及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给予同样的关注。

亚当·斯密率先倡导了开放的全球非重商主义体系,他认为,个人和企业必须有一个明确的道德指南针,他们必须像有“公正的旁观者”在看着他们一样行事。斯密的这种独立旁观者有一个优秀的代理人,那就是知情的、了解自己的自由和繁荣正处于危险中的下一代公民。

许多企业行为准则已经承认需要一个道德指南针。例如,谷歌的创始人在2004年与首次公开募股书一起提交的一封信中,主张将“不作恶”作为公司的指导原则。这一理念在2015年演变为“做正确的事”,成为谷歌及其新的母公司字母表(Alphabet)的企业座右铭。PayPal的联合创始人彼得·蒂尔(Peter Thiel)最近批评了谷歌,他说他认为谷歌在与中国进行人工智能研究的同时,还拒绝与美国国防部做生意,这是一种幼稚的行为。

认真对待企业社会责任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必须认识到,他们有责任保护和增进他们赖以繁荣的开放社会的健康,以及他们所依赖的民主程序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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