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一纸公告,震惊了整个娱乐圈跟财经圈,赵薇要花30亿买下大股东万家集团的1.8亿股份,持股比例占29.13%,成为万家文化的实控人。
经过上交所刨根问底地询问,赵薇却说自己只打算掏6000万,其余的钱都是借的。最后,这笔交易黄了,可怜了跟风买入万家文化的股民。
此事在2018年引发了投资者的集体诉讼。
这一案件在1月17日有了新进展。
据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令,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诉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来自上海的原告王女士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合计买入祥源文化1万股,均价20.94元/股,耗资20.937万元。
因此,一审判决要求祥源文化支付原告投资者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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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祥源文化也发布了《祥源文化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内容称,祥源文化与2019年1月18日,收到由杭州中院发来的共计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件。其中16起案件,祥源文化为唯一被告,合计诉讼金额为99万余元。仅有1起将祥源文化与赵薇列为共同被告。
对此,祥源文化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至于民事赔偿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企业原实际控制人孔永德无条件承担。
同时,公告也披露,祥源文化当前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1起已撤诉案件),诉讼金额共计60541855.01元,除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外,其他尚未开庭。
“判决虽然已经下达,但估计被告十有八九会上诉。”此次诉讼的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根据以往经验,此类案件多数要经历二审,甚至最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祥源文化与赵薇如不服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否则,就将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简单的说,就是祥源文化和赵薇谁有钱谁先赔,之后赔偿金比例问题,由他们自己解决。”厉健认为,这就相当于为原告的索赔加上了一道“双保险”。厉健认为,此次判决也将警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方及相关高管,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尽管法院最终裁定的赔偿金额54000余元,与原告王女士的诉讼金额96000余元之间仍存差距。但厉健说,“对于一审判决,原告非常满意。”对于赔偿金额的差距,还是来自于对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争议。
后续,厉健预计年后还将集中有大规模起诉。“这一年,我们已收到几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他进一步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迈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截至1月8日收盘,祥源文化(600576.SH)的股价已跌至4.30元/股。与2017年1月17日创下最高价的25元/股相比,跌幅已超过80%。
赵薇赔得起吗?
那么,赵薇的资产能够支付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万家文化2017年1月公告中透露的信息,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持有酒庄、房产、上市公司股票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人民币。
除被证监会处罚5年禁入资本市场外,2018年11月,上交所还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交易所还指出,控制权转让事项及相关信息披露期间,祥源文化的股价波动幅度巨大。在公司公告《解除协议》短短两个月后,已经由筹划控制权变更后第一次复牌时股价最高涨至25.00元/股下跌至最低点8.85元/股。
“龙薇传媒作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自身资金准备不足、资金来源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贸然筹划收购事项,且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上交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