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获得14枚金牌 提供几百次血液样本 第一次拒绝

北京时间16日凌晨2时,持续了10个小时的孙杨听证会结束。整个听证会期间,孙杨讲述了“抗检风波”当晚的整个过程。孙杨表示,自己一开始是比较配合的,也同意血检。但此后尿检官声称是粉丝,拿出手机开始拍照录像,他觉得非常不专业,此后要求查看检测人员的相关授权和文件,但对方无法提供。

庭审现场,WADA(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律师咄咄逼人,追问如果对方警告过拒绝提交样本的后果,孙杨是否会允许对方带走血液样本。孙杨则霸气回应:现实没有如果,如果在那天他们首先给我看了资质文件,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情。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获得14枚金牌,记不清楚提供了多少次血液样本,可能有几百次,每一场比赛我都严格遵守了所有的兴奋剂检测。”孙杨说,这是唯一一次不愿意提供样本,检测官不合资质,没有提供所有的文件,作为一名运动员,感觉非常糟糕。



以下内容为根据庭审整理的孙杨完整陈述:

2018年9月4日,我结束了在雅加达的一场比赛后,刚刚回国。结束后第二天就来到杭州,虽然说时间很紧张,我还是遵循了检测安排。那天晚上,我跟父母一起回到家,门卫告诉我,有检测团队的人,所以我妈妈开车送我去了正门口,那会儿检测官们已经到了。

我当时非常惊讶,根据我的经验,那天晚上需要有4名检测官,只有3名所以我觉得很奇怪,而且其中一名检测官穿的还不是特别专业,所以就比较怀疑是否要听从他们进行检测。

看到主检测官的时候,我认出了她,2017年她就参与了关于我的样本抽检。我知道她是国际兴奋剂管理机构的人,但是上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不是一名正式的检测官,因此当晚她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否已经有这个资质和合格文件了。

到了检测站,我一开始还是比较配合的。主检测官给我看了身份的一个复印件,血液采集助手给我看了护士证明,我以为她能够执行血液检测,就同意了提交血液样本。我是运动员,会遵从指令,这也是规则所规定的。

但不幸的是,在血液样本准备过程中,我发现尿检官开始用他的手机拍照或者录像,这也是当晚事件的主要起因。

看到这个行为我开始质疑。因为我知道,在规则下,所有这些拍照或者摄像都不能被接受。但他说,我是你的粉丝,我今天到这里见到您本人非常高兴,想拍照。但是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是很荒谬的,我也不能相信他。

其实我觉得整个事件,采集应该是由主检测官掌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比如说有人拍照,主检测官应该去阻止。因为在所有的竞赛中我们都有这样的规定,如果说有人在检测过程中提出任何问题,检测助手在过程中拍照,你怎么还可以相信他呢?

这是非常不专业的,根本无法让人信任他们接下来的流程,之后所有的行为都可能有严重后果。所以他必须证明能够开展这个流程、能够进行血样采集、能够在我所在的城市来进行采集样本。

我就要求看他们的授权书和文件,当晚只看到国际泳联发布的授权书,因为我英语不太好,当时并不理解整个文件的内容,也没看到上面有我的名字,其他文件上也没有。一般来说,主检测官会给我看身份证还有检测官卡,还必须要有IDTM的授权。但那晚,我没有看到任何我提到的这些证明和资质文件。



当时其实我已经抽完血了,发现他们资质有问题,就电话联系了我的医生以及泳协,告诉他们这个事情。我还通知了中国游泳协会的领导,请求他们的建议。

泳协专家告诉我,如果检测官没有任何证明的资质文件和授权,那他们根本就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因此他们是不能够做血液采集的,也不能带走我的采集样本。如果我早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听从他们的指令去做抽血了。

后来我的医生来到现场,不幸的是,我们发现血检官也并没有可接受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去进行血液样本采集。

医生花了近两个小时跟主检测官讨论。我们这方的专家担心,采集助手没有合格的资质证明,会产生后续的一些问题。血检官不能提交相应的证书,来证明她按法律规定可以做血液采集,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法律问题。

主检测官就建议,如果没有相应资质就不能把血液样本拿走,他们只能收集相应的材料。所以如果我们能把这个放血样的容器打开的话,我就能自己保留血样,他们把外部的容器拿走。也就是说,可以把血和设备分离开来。

我们没有人主动去拿那个盛放血样的瓶子,是血检官自己把箱子打开,拿出来并且试图打开,但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之后她摇晃了一下,发现我们可以试试从底部打开,所以就交给我们。我没有任何隐藏,我可以毫无保留的告诉大家。

在她建议下,我们寻找工具,我的妈妈找保安,问是否有什么工具。后来又返回检测站,在此过程中保安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他很担心,担心采血的管子非常重要,血样也很重要。我们到外面后,我用手机上的手电筒来照明。当时主检测官过来,整个过程都是在她的监测和观察下开展的。

我自始至终从来没有坚持说,要把血样留下。如果检测小组能够提供合格的资质和证书,就能把血样带走,但问题是,他们不能。所以我对他们说,可以等着你们把有资质的人带来,或者能够把相应的资质文件展示一下,我就能做检测。但是主检测官坚称这根本是不必要的,所以我当时也很疑惑,我觉得是有一个解决方案的,但是为什么他们拒绝了我的提议呢?

容器被打碎后,主检测官还是想保留这个血液样本瓶子,但这样也必须有授权和证书。因为这涉及到我的隐私,必须保持尊重。同时我想说的是,这个容器已经破了,但到目前为止,血样还是保存下来,可以从视频中看到。因为我想要保留所有的证据来确保能够重新去审视,再回头看。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获得了14枚金牌,记不清楚提供了多少次血液样本,可能有几百次,每一场比赛我都严格遵守了所有的兴奋剂检测。所以基于专业角度,主检测官必须要有资质,要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试问,如果半夜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件来到你家门,说我是警察,我身上没带证件,你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但那晚检测官一行3人根本不专业,也不合资质,自始至终都没有跟我说过,任何关于拒绝提供样本的可能性后果。他们进进出出,打电话,我根本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那天他们首先给我看了资质文件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情。

当时不知道他们是谁,以及有什么证明,所以并不信任他们。实际上,直到这次听证会之前,我也不确定他们的名字叫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展示这些证明的文件和身份证明,而且在这个授权文件上,我也没有看到任何名字。

如果仅凭一个证件,如果我们从在座中随便找两个人去对运动员进行检查,如果运动员没有遵从他们的指示,那这根本对运动员是不公平的。这个检测官不合资质,没有提供所有的文件,所以作为一名运动员,我感觉非常糟糕。

我接受过这么多次检测,这是唯一一次不愿意提供样本。之前不同机构每次做样本采集的工作人员,都有合格的资质和证明授权。检测官也都比较友好,是公开透明的,也没有撒谎,我知道他们不会对我不利,所以非常愿意配合。但不幸的是,那天晚上来的检测官们,没有做这些事情。

在反兴奋剂方面,中国的标准是很高的,所以我非常了解这项规则是需要严格遵守的,这个可以保证体育的公平性。在之前的检测中他们都会出示是国际泳联授权的检测官卡,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公司有授权文件,他们有资格去进行样本的采集检测,但是在那天晚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些信息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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