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经83岁的杨国忠老人有着一段令他十分骄傲的经历。1979年,中国著名艺术家、艺术教育家侯一民与妻子邓澍来到北京钢厂,以37岁的工人杨国忠为原型,共同创作了一个头戴安全帽的钢铁工人形象。这个经典形象,后来出现在了第四套50元人民币上,原画稿也被收藏在国家博物馆中。
图为第四套50元人民币原画稿(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为第四套50元人民币(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钢铁厂退休后,爱好表演的杨国忠“勇闯娱乐圈”,在一些影视作品中客串过角色,也拍过广告,其中就有令人熟知的足力健老人鞋广告。多年来,他对出镜机会的把控极为严格。十分爱惜自己的形象。
有一天,杨国忠像往常一样浏览着网页,忽然,一张无比熟悉的面孔跳入眼帘:福建某纺织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自己的照片竟出现在成人纸尿裤产品的广告里。
图为涉案广告网页截屏打印图(图片由连江县人民法院提供)。
“这像话吗?我从没答应过!”杨国忠又惊又怒,他迅速整理好网页截图等证据,一纸诉状将福建某纺织公司告上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删除侵权照片,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
面对法院传唤,福建某纺织公司代表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我们之前确实在官网上用了杨老先生的照片做宣传,主要是觉得他的形象好,但我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意识到这是侵权行为。”此外,他还表示,公司收到法院的材料后,就删除了官网上杨老先生的照片。
侵权图片虽已删除,但是纠纷并未平息。考虑到此案侵权事实清晰,案件标的额不大,且双方都有解决意愿,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
“打官司耗时耗力,既然侵权图片已经删除,我们能不能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杨国忠重申了索赔12000元的理由,强调自身肖像存在特殊意义,公司的侵权行为会带来负面影响。公司代表则诉苦表示经营不易,希望考虑其及时改正的态度和实际承受能力,适当降低赔偿额。
在法官协调下,双方最终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意见:福建某纺织公司一次性支付杨国忠6000元,案款即时履行完毕,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至此,那张曾出现在人民币上的熟悉面庞,在经历了一场小小的风波后,就恢复了它应有的宁静与尊严。
据此案的经办法官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福建某纺织公司来说,这6000元赔偿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法官表示,它提醒所有经营者,商业宣传绝不能触碰他人权利的底线,如宣传时需使用到他人的肖像,应征得肖像权人同意或者使用后得到肖像权人的追认授权许可,避免产生矛盾。同时,公民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相关信息,增强自身肖像权保护意识,发现被侵权的,应及时取证存证,必要时用法律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