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暂停对美国部分商品加征10%、5%关税(组图)

财政部网站12月15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当天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下称:措施)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下称:公告)。

《措施》称,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与美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彼此核心关切,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财政部网站截图

以下为《公告》全文:

税委会公告〔2019〕7号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商品暂不实施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即:对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暂不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5号)。即: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15日


中国暂停原定于15日对美国商品加征的关税



在美国和中国这两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星期五达成“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之后,中国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星期天12月15日)表示,暂不对美国部分商品加征关税。中国原本要在12月15日加征关税。

有关该协议的传闻和信息泄露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使世界市场动荡。根据这一协议,美国将减少对中国部分商品的关税,作为交换,美国官员说中国将大幅度增加购买美国农产品和其他产品。

中国原定于12月15日生效的报复性新关税的目标对象是美国的玉米、小麦、汽车和汽车零件。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过包括财政部在内的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说,中国已经对美国的产品加征的关税将继续维持。

公告说,“中国希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美国一道妥善解决彼此关切的核心问题,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平稳发展。”

美国首席贸易谈判代表星期五说,中国同意在今后两年购买的美国产品和服务比2017年增加至少2000亿美元。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星期五发表的声明还说,美国对中国25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25%的关税将继续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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