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受审当庭翻供 公诉机关建议量刑2-3年(组图)

8月13日,郭美美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南都记者从公诉方相关人士处获悉,郭美美在开庭前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开庭时对是否“主观明知”所售减肥药含西布曲明成分进行辩解。根据其销售金额,检方建议量刑两到三年。上铁法院将择期宣判。







开庭前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当天庭审画面显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身穿防护服由法警带入法庭。陈述阶段,郭美美流泪供述,最后手擦眼泪由法警带离。

南都记者从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2021年1月起,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南都记者从上海铁检院获悉,当天,该院指派检察官、上海市优秀公诉人邓余平出庭支持公诉。邓余平介绍,根据两高2013年颁布的司法解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0万元以上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案郭美美的销售金额,我们认为郭美美的量刑可能会在2到3年。”

一位公诉方相关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在开庭前,郭美美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过,开庭时,郭美美对是否“主观明知”所售减肥药含西布曲明成分进行了辩解。“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翻供’,是否会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还需由法官裁定。”







通过微信微博发广告销售减肥药



南都此前报道,上海浦东警方3月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郭某某等数十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郭某某,即“网红”郭美美——2015年,因犯开设赌场罪,24岁的郭美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服刑1825天后,她于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

南都记者注意到,出狱后沉寂仅2个多月,郭美美便开通微博“郭美May努力努力”,重回公众视野。经历直播账号被封、淘宝服装店运营不善关闭的“创业”坎坷后,郭美美找到了更为有效的“财富密码”,即通过微博引流至微信卖货。

南都此前报道,此次被抓前,微博“郭美May努力努力”的粉丝数已超百万。她曾多次发微博推介自己的微信号,宣称“想变美,找我”“想赚钱,找我”。该微信账号名为“郭美美工作号”,朋友圈含有多条推介医美整形和售卖减肥糖的内容。其与“顾客”的聊天截图声称,吃完一盒“瘦了七八斤”。

上海铁检院7月16日披露的案件细节显示,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公开资料显示,西布曲明是一种化学药物,早在2010年,我国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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